4月16日,沂水县召开环境执法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执法情况暨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沂水县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工作日例行检查,“夜鹰行动”不间断夜查、节假日重点执法检查、第三方检查、在线监测监控全天候运行,不断加大刑责法治力度,保持了执法监管高压态势。2018年共查处环境信访1417起,检查企业1155家次,限期整改146起,查封扣押案件33起,行政处罚162起,罚款金额共计1653万元,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查处污染环境违法案件12起,其中:涉嫌环境犯罪刑事拘留案件6起,行政拘留案件6起。2019年第一季度,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0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1起,罚款金额378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8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
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沂水经济开发区刘某某、骆某塑料废品回收点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案;二、泉庄镇耿某某、张某石子厂,王某某、张某某洗沙厂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案;三、圈里乡光亮门窗加工点异味扰民案;四、院东头镇郝某某塑料加工点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案;五、许家湖镇申泰养牛场内电镀加工项目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六、沂水金瑞生物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异味扰民案;七、沙沟镇赵某某、张某某、金某某三家石子加工点无环评手续违法建设案;八、沂城街道王某某饲料加工点异味扰民案;九、沂水佳丰纤维制品有限公司院内违法建设小印染项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