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水质预判工作。增强工作敏锐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定时查看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对河流进行分段人工监测,每2天进行一次,及时对水环境质量进行预判,按照“超标即应急”原则,一旦发现超标趋势,及时开展溯源监测,快速排查污染来源,及时研究应对措施。
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巡查制度。环境督查、监察、监测以及其他业务科室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同时负责巡查白马河及其支流幸福河、颜庄排水沟、围带河的关键点位、重要闸坝的有关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三是建立了水环境质量预判与督查监察监测联动机制。从水质预判,到溯源排查,再到问题交办,形成高效的工作流程,提高了解决问题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四是将涉水企业纳入日常监管。24小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发现外排超标,及时查处,坚决杜绝涉水违法行为。
五是加快推进白马河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白马河小流域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和沭河(郯城段)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从根本上提高白马河、沭河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