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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2-27

郯城县积极探索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努力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大格局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

一是理顺环境管理体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整合大气攻坚、突出问题攻坚、水质综合整治等办公室,成立了郯城县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办公室县督查办负责“面”,督导乡镇和部门落实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对实施停业整治、关停取缔等措施的单位加强巡查固守。县环保局负责“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二是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细化网格责任,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运行。专职网格员主要负责现场巡查,第一时间发现辖区环境突出问题,填写巡查台账和污染源信息,并及时报告情况;对巡查发现的环境突出问题,本着立查立改的原则,进行先期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的,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三是严格网格运行考核。出台《郯城县生态环境专职网格管理员管理办法》,明确网格员职责、聘用、培训、待遇、管理、考核、辞职解聘等内容对镇、社区、村网格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凡履职不到位的,发生越级、群体、恶性环境信访或重大污染事故的,要取消与环保工作相关的年度评先创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