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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宋庆海 发布时间:2018-12-12

    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郯城县环保局按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

    宣传期间,郯城县环保局在办公地点门口悬挂横幅、摆放宣传门板,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在主要交通道路悬挂过街横幅。12月4日上午,在县城人民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站,摆放宣传展板2块,局领导及有关科室人员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解答宪法及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此次宣传共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有力促进了宪法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