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临沂市生物质锅炉(试点)推广应用现场会在高峰头党委召开,郯城县政府副县长吴守居同志、郯城县政府热线办主任潘宗龙、中国农村能源行会协会副会长王正元、郯城县环保局局长杜培勇等一行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生物质锅炉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为便于监管,防止生物质锅炉继续燃烧散煤,凡进入试点市场的生物质锅炉必须是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环保锅炉。推广的生物质锅炉应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和专用除尘设施,操作方便,鼓励配备燃料识别监控系统,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热工和环保)测试报告,并经有关行业协会或专家评审通过,同时锅炉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及售后服务能力。
会议强调,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要充分利用我县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好秸秆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与会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