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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组织召开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场会

来源:宋庆海 发布时间:2018-11-16

11月13日上午,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场会在红花镇顺利召开。郯城县政府副县长吴守居、县节能办主任暴玉营、县节能办资源节约科科长李萍、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各乡镇分管乡镇长等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书记卢忠志对红花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作出详细汇报。

县节能办资源节约科科长李萍,传达了《郯城县2018年冬季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县节能办主任暴玉营传达了2018年以来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并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分管领导讲解散煤网点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县政府副县长吴守居对红花镇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认可,他强调,各乡镇、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加强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以农村地区清洁煤炭替代和流通领域提升煤炭质量为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全面推进县域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

 

随后,观摩队伍到西下湖散煤经营点位于红花镇宋窑村观摩指导。该观摩点标准规范、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红花镇总体规划,有国土局出具的储煤场建设用地证明,营业执照、煤质抽检报告等一应俱全。厂房实行全封闭式储存,配备有原料堆放区、分拣筛选区、喷淋蓄水池、车辆出口冲洗、沉淀冲洗区,在标准经营流程运营下,可以全方位、无死角有效抑制粉尘、煤渣污染环境,可满足附近村民对清洁煤的大量需求。

 

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启动以来,红花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散煤治理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散煤清洁化治理各项工作。

 

第一,散煤网点规范建设。对明显不符合经营网点建设要求或不愿意整改建设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共清理取缔不合格散煤经营网点4家,截至目前全镇共有达标散煤经营网点2家。

第二,经营网点日常监管。对建设达标的2家散煤经营网点,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主要监管封闭储存、路面整洁、出口处的运输车辆冲洗、喷淋等设施的使用,与煤炭相关的装卸、筛分、破碎、运输等工作的全封闭作业情况,以及煤炭质量。

第三,非法网点取缔。对上级转交的非法散煤经营网点举报,自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乡镇工作人员亲临现场核查,对核查属实的进行坚决清理取缔。清理取缔后定期复查,防治死灰复燃。

第四,清洁煤推广。红花镇高度重视推广工作,积极组织清洁型煤和环保炉具企业深入镇街、村居进行宣传。各社区、村委工作人员积极组织装卸、发放和货款收缴工作,全镇共推广清洁型煤272.9吨、环保炉具95台,货款全部结算清。

随着进入冬季取暖季,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也进入攻坚期,红花镇将严把治理工作时间节点,认真履责,高质量完成散煤清洁化治理相关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