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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高桥镇“五结合”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来源:沂水县高桥镇 发布时间:2018-06-26
沂水县高桥镇环保办始终把“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更好地提升辖区环境质量,高桥镇环保办不断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强化责任落实,“五结合”有效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结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深入开展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确保建设项目管理规范有序。 二是结合县局开展的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隐患,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结合危险废物现场专项检查,对辖区的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逐项按照规范化的内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四是结合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准备。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或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五是结合环境信访投诉回头看,切实解决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把环境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高桥镇环保办 衣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