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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高桥镇“五个到位”做好2018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来源:沂水县高桥镇 发布时间:2018-06-26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辖区空气环境质量,沂水县高桥镇采取五项措施全面做好2018年全镇夏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监管区域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现“零烟雾、零火光、零黑斑”目标。一是属地化管理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内部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镇、管理区 村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目标明确、包片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利用明白纸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曝光一批焚烧秸秆行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三是综合利用到位。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展食用菌等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途径,帮助农民群众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发挥农机化技术对秸秆禁烧的作用,组织进行深松整地或浅旋等方式,及时将秸秆与土壤混合或翻入土壤,彻底消除焚烧隐患,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四是执法监管到位。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等周边等重点区域、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五是督导检查到位。成立由镇环保办、农业办、农机站、林业站、兽医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六个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将其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环境保护”考核项目中并通报督查结果。镇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夏季秸秆焚烧情况,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后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对各管理区、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将考核验收结果予以通报。 高桥镇环保办 衣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