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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组合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兰陵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6-29
    今年以来,兰陵县通过开展大气、水、固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取得明显改善。
    一是持续开展“铁腕治气”。(1)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每两周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夜查,对超标排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治理措施,有效降低了工业污染排放。今年以来,共检查企业985家次,责令停产整改56家。(2)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以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为突破,重点推进蒜米、小塑料颗粒、板材、腌渍等行业规范化发展,明确环境准入和产业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取缔。今年以来,共拆除“散乱污”企业55家,断电76家。(3)加大环境执法和信访查处力度。今年以来,立案查处3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8起,到案人员31人。共查处环境信访164件,其中“12345”53件,“12369”40件,省市批转信访38件,微信、微博等平台信访33件,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力推进了环保工作的开展。今年一季度,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04,居全市第8位,改善率为7.2%,居全市第6位,其中3月份空气质量最好,综合指数和改善率均居全市第1位。一季度优良天数4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8天,居全市第2位。4月份,兰陵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57,居全市第1位,改善率为14.4%,居全市第3位。
    二是全面实施“综合治水”。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密河流水质监测频次,全面封堵入河排污口,确保12条出境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今年一季度,我县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26,居全市第7位。
    三是全力推进“重拳治废”。 对涉及危险废物的25家重点企业跟踪督导,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加大对涉危险废物污染案件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县共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污染案件7起,其中小电镀5起,小化工2起,均已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