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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新闻
郯城县环保局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监管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大气科 冯雯
发布时间:2018-07-24
一是强化维护。责令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监控仪运行记录。当企业停产、检修、治污设施出现故障时,必须按照要求及格式,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
二是强化检查。对被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仪器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在线监控数据准确度与可靠度,为我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数据支撑。
三是强化管理。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方式继续加大对企业落实各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相关配套工作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企业不按照技术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违法情况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