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县河长制工作大局,突出污水治理和环保监管执法,着力从四个方面改善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
一、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利用智慧环保系统、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大对涉水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确保重点涉水企业达标率在95%以上,一污、二污2家污水处理厂出水保持100%达标。
二、科学合理确定监测频次。在以往监测次数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加强对河流水质的监测,对平邑县2家污水处理厂以及卞桥污水处理厂每月监测1次,对省控、市控、县控涉水企业每季度监测1次,对地表水每季度监测2次,对曹车桥出境断面和24个县控河流断面每月监测1次,及时准确掌握河流水质状况。
三、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巡河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对浚河及进入浚河支流河道沟渠的101个排污口和18家重点涉水直排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封堵生活污水直排,实行清污分流。
四、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从考核要求、监测程序、实施联防联控等方面对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完善,加强对县控河流24个考核断面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