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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环境监察三措施助力创城工作

来源:平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9-19


    自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平邑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严格落实《平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紧扣职责分工,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先后完成负责片区街道清理、违法石材企业断电停产等工作,为创城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加大非工作日监督检查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加强非工作日巡查,实行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天候对企业的监管,增加对平邑县福泉污水处理厂、平邑县易达热电有限公司等城区重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持续把创城保障工作引向深入,让环保执法监管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强效助力。
    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环保夜间检查、突击检查频次,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惩治态势,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全力配合创城工作开展。
    三是加大对企业监督性监测力度。配合环境监测站加大对城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并加强与监控中心的协调配合,将人工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重点加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的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下一步,平邑环保局环境监察将在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工作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政策方针精神的能力,为建设大美平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