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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境信访办理实行四项制度确保办结质量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0-25
 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环境问题,有效降低环境信访增量,郯城县环境信访办理实行四项制度,确保办结质量。
一是实行环境信访周报、月报制度。每周汇总一周来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形成周报,月末汇总成月报,呈阅局领导,以便从中分析环境信访形势,研究和制定处理措施。二是实行“一案一档”制度。对受理的每个工单做到一案一档,为处理信访尤其是重复访提供依据。三是实行重大案件局领导亲自督办制度。对越级反映、集体反映和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上级领导的批办件,局长亲自审阅,由局领导包案督办、扭住不放、查清为止。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环境信访全盘有协调,面上有人管,线上有人抓,点上有人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