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郯城县污普办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核实工作,对辖区内所有生活源锅炉进行摸底清查。此次清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1.0蒸吨/小时(0.7MW)及以上的燃煤、燃油、燃气和生物质锅炉。
污普办按照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结合市质监局提供的锅炉登记信息,筛选确定了生活源承压锅炉初步名录。随后,清查组成员走进县街道办及各乡镇的医疗卫生、住宿餐饮、洗浴服务等含有生活源锅炉的场所进行清查,对锅炉的产权或使用单位情况、锅炉基本信息、运行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等信息进行核对登记。截止到5月28日,共对19个单位的20台锅炉进行入户清查,填写清查表10余份,最终核实并完成8个单位9台锅炉的入户清查、资料收集工作,核实不符合清查要求锅炉11台。下一步,污普办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完成生活源锅炉的系统录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