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环保局以迎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把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排查预警,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确保把污染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变观念,创思维。树立主动防控观念,把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构建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树立动态管理观念,以适应环境安全形势变化的需要为出发点,强化动态管理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变能力。
二、排隐患,备应急。对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企业排污动态,详细掌握企业生产工艺、污染物特征、排污量、污染治理等情况,对列入重点监控的风险隐患企业,设立特别预警点,加大监测力度。
三、构体系,重实战。深入推进重点污染行业、重点污染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环境事故预警应急组织体系,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