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水十条”,深入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排查辖区内的重点涉水企业,督促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案,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治理。目前,已委托开展了辖区内主要河流断面、重点企业、汪塘、地下水井水质监测等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3万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4000吨左右、氨氮300吨左右。三是积极推进河长制。加强涉河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制定《高新区环境保护局落实“河长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四是依法公开水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区水环境质量通报,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环境信息,开展重点排污单位产污情况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