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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加强日常监管,严查违法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1
河东区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环保监察大队对管辖区域内重点企业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各部门对重点企业监管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沟通协调,定期按比例进行督查和稽查,落实分级负责、常态监管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结合环评批复情况,督促纳管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或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的协议执行相关排放标准。对纳管企业预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不具备与处理达标能力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对预处理不达标或超标排放的,坚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