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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核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5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为契机,对重点信访案件、土小企业、环保违规项目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牵头梳理全县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32类1437个,印发了整治方案,逐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多次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对于信访交办件,县委书记、县长第一时间阅示、会商分析,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一案一策,指导每一件交办件调查处理工作,我局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保证收到的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督察组进驻山东期间,我县收到转办件共计68件,占全市的十四分之一,在全市排名第八,其中,标“*”重点督办问题0件,目前,68件转办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确认属实的60件,不属实8件。总体来说,68件转办件涉及的污染问题已被控制,有关查处程序已基本履行到位,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已制定有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应正在有序推进中。对照“5个办结标准”(污染被控制或生态破坏得到恢复;群众对处理结果认可并不再举报;有关查处程序已基本履行到位;对问题产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已追责到位;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要制定有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相关治理工作应正在有序推进中),我县68件转办件虽已全部办结,但有6件信访办理承诺正在积极推进中,彻底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为适应环保督查和强化督查常态化的新形势,我县又出台了《关于建立环保督察协调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专职网格管理员队伍、驻厂员队伍、巡视员队伍环保“三支队伍”,实行“分线交办、定向督办”两项工作制度,夯实“平战转换”一项工作机制,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