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能创造条件解决的,要主动创造条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并制订阶段性目标,给群众明确答复,让群众看到希望,树立信心。
二、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健全和完善环境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在沂水县电视台公开接访,重大案件领导包案,环境信访督察、回访、调研等工作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处理群众的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严把新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减少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众信访;做好信访排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维护社会稳定。
四、预测研判,重点监控。在第一时间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实行预警机制,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实行专人负责,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五、 创新机制,文明接访。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信访操作规程,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大案件领导包案的工作机制,工作中做到以“四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四心”(热心接待、耐心询问、细心解释、诚心帮助)、“四快”(受理快、转办快、处理快、回复快)、“四办”(大事急事优先办、分内事认真办、分外事协助办、难办事设法办)为内容的工作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