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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区环保分局举办第二期业务知识讲堂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5
为进一步明确环保工作职责,深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2018年1月12日下午,临港区环保分局业务知识讲堂第二期《< 水污染防治法>新版解读》于1902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堂是临港区环保分局“业务知识讲堂”第二次专题学习,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及各镇环保所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培训。
讲堂由水污染防治科科长为大家授课。讲座围绕新《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内容的删减增添,新法对环保执法的影响,在新形势下对环保部门的反思和启示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和阐释。新《水污染防治法》要求以生态理念保护水环境,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规定多项新举措扎实推进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引入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水环境保护工作;明确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要求编制水环境质量改善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证申请的主体范围;规定排污单位对监测数据负责;建立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制度,排污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等。
此次讲堂,让广大干部职工更清晰的了解了新《环保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宗旨,制度设计、主要任务和法律责任,对提高干部职工在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更好的依法履职,为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