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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纪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9
2017年,平邑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借助中央环保督察大势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全年优良天数达204天,实现了让老百姓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好气质”。 一、突出抓好工业污染治理。把治理工业污染作为重中之重。一方面,梯度加严治理措施,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和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企业,逐一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重点强化运输、装卸、储存、输送以及生产工艺全过程无组织排放管控。另一方面,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充分发挥镇街、村居“第一道防线”的关键作用,用好有奖举报等手段,严格执行“两断三清”,对未按照 “两全三化一达标”要求完成整改的,一律清理取缔。全县共排查出122家“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89家,整改完成5家,断电停产28家。 二、深入开展燃煤污染治理。一是压减煤炭总量,将煤炭消费指标和压减指标分解到具体企业,对新增燃煤指标实行先削后增的“等量替代”、“倍量替代”。二是加强散煤治理,持续开展散煤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等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散煤网点。按照“院内经营、原料密闭、地面硬化、喷淋降尘”的要求,对煤炭经营场所进行规范提升。取缔关闭不符合规划的12家经营网点,拟保留的34家经营网点共投资1376万元全部完成整改任务;2017年共查处散煤运输车辆9辆,查处散煤近60 吨。为下一步清洁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一方面,严格管控车辆。严格实行机动车路检,落实先环检、再安检措施,尾气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年检手续。交警部门共查处渣土车超载80起,黄标车闯禁区82起、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36起。另一方面,开展油品治理,加大对成品油生产、流通、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车用油品治理。完成对全县所有加油站抽检,共抽检277个样品,其中12个加油站的13个样品不合格,共处罚金33.9万元;全县销售量较大的16家加油站完成了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四、全面实施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6个100%”和视频、在线联网监控等要求,大力推行塔吊高空喷淋、外架喷淋、道路喷淋、楼层喷淋、室内移动喷淋和车辆自动冲洗的“五喷淋一冲洗”模式。今年以来,共覆盖裸土物料近3万平方,绿化面积1万平方,共设置高标准围挡15千米,喷绘5万平方,施工场地内共硬化道路4万余平方米,安装洗车机180余台,雾炮180余台,新安装监控摄像头300余个,PM10检测设备36台,已有15个在建项目安装了自动喷淋除尘设施。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规范冲洗洒水、机扫车辆运行线路、时间、频次。城区44条主次支路330余万平方米道路纳入公共保洁范围,配备高压冲洗车11台,湿扫及洗扫车11台,冲洗人行道电瓶车10台,双向2车道以上道路,重点扬尘污染路段,使用高压清洗车辆每天冲刷至少2次,洒水保洁4次,实现了城区道路洒水全覆盖。 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环保、气象等部门强化协调会商机制,督导企业及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应急管控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从严从快启动预警响应,坚决落实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2017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2次,蓝色预警2次。 六、健全完善推进机制。在法律措施上,坚持刚性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三个一律、两个必查”:一律停产治理,一律媒体曝光,相关责任人一律问责;偷排偷放、违法排污的必查,政府和环保工作人员姑息纵容违法排污的必查。在监督措施上,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着力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格局。全县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51件,共处罚款1468.32万元,移交公安部门64起,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88人,其中刑事拘留21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拘留66人,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