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环保局进一步转变职能,不断优化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环保法律法规咨询,规范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凝心聚力服务企业,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开辟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创新推出了环评审批下沉方式,实施建设项目跟踪服务制度、领导联系企业制度、时限办结制度,对县重点项目做到服务前移,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落地生根。 二是严格按照各有关规定把关,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工作。对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将建设项目登记表改为备案制、不再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作为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前置等措施,为企业办理一系列审批手续提供便利,全速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强化服务形式,对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实施后将对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有较大影响,引起众多企业关注的进行解读,充分发挥“控制闸”、“调节器”的作用,明确审批红线,列出“负面清单”,让企业知道怎么做,应该做什么,避免因盲目投资带来损失。 自2017年1月-12月,累计出动人员380余人次,服务企业 1100 家次;参加各类评审会、协调会100多次;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62 个,建设项目环评备案 617 个,“三同时”(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竣工验收 64 家,按时办结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