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兰山环保分局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以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为中心,努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强化组织管理,加强政务值班工作。以环境监察、污染控制队伍为基础,成立了应急办,建立健全环保内部应急救援队伍,明确组织、协调、监管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使应急管理工作进入了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建立了由局领导为主任的应急办中心,监察中队、应急办、综合科、固废科、办公室等多科室共同合作,由值班领导亲自带班,循环值班,确保节假日正常值班。
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信息报告工作。为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能,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为标准,结合日常工作,制定《兰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使值班工作更加规范。确保值班人员及时将接到的各种突发环境事件认真准确记录,并报告值班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意见,及时进行传达或处理。在出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后,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进行上报,杜绝迟报、谎报、瞒报等情况发生。
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应急联动。结合日常工作,成立了以监察中队为核心的应急预警小组,结合日常双随机检查及网格化监管,对大小企业进行高频次严执法检查。将各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责令企业按时对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有效利用。同时,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联合行动,确保在出现突发事件后能联合行动,各司其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