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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有效措施 抓好环境安全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5

为促进我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局采取四项有效措施,抓好环境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及时排解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安全隐患,保护群众环境权益;妥善处理污染纠纷;保证值班人员,安排带班领导,保障环保举报热线“12369”24小时畅通,对环境污染举报案件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反馈。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层层分解责任,拿出解决方案,限期办结。真正把污染纠纷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确保环境安全社会稳定。
三是认真落实信访追究责任制,对所涉及案件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引发上访的,在全体会上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对存在污染隐患或环境污染纠纷的问题,领导干部要果断查处,杜绝执法不力的严重失职现象。
四是对环境安全稳定工作做到提高警惕,常抓不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对环境安全进行排查,千方百计把将各种隐患苗头化解,务必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