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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六项机制将环境违法问题“一网打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2
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环境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郯城县环保局根据《郯城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总体要求,明确六项工作机制,将环境违法问题“一网打尽”。
一是巡查机制。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单位每年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建立检查台账并向县网格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二是报告机制。网格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后,按照本大内内容工作程序逐级报告。三是处置机制。发现问题后,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按照本单位内部工作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处置;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对需要多个单位进行联合处置的,由本级政府组织各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四是沟通机制。网格内各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实行信息共享。县网格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年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五是督察机制。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察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单位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