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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晚报:天蓝气清需我们共同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2
燃放孔明灯是元宵节祈福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2月26日,本报联合市公安消防部门发出“拒‘灯’少‘烟’,过个无‘火’节”的倡议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民纷纷发表建议、表达想法,承诺今年元宵节不放孔明灯,并行动起来倡导他人文明过节。
“孔明灯若烧了蔬菜大棚,你许的愿,愿望没成,也许成了别人的灾难……今年元宵节,我承诺不燃放孔明灯。请网友们接力,做一位文明许愿人。”2月27日、28日,记者从微信朋友圈、沂蒙晚报官方微信留言、沂蒙晚报热线QQ群等了解到,禁放孔明灯的倡议正在被网友们热转,纷纷呼吁不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
“放孔明灯、烟花以前是乐趣,现在危险太大,放不好就造成灾难,确实应该禁止。”2月27日一大早,家住河东八湖的孙先生拨打热线说,他今年46岁,经营蔬菜大棚多年,对于燃放孔明灯,他更有切身的感受。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村几乎每户都建有大棚,有的种植蔬菜,有的种植草莓。“大棚收入是我们唯一的来源。”孙先生介绍,自从大前年有部分农户的大棚因孔明灯遭受重大损失后,每当再有集中放鞭炮花灯的时候,都是他们最紧张的时刻。“大棚上面罩着塑料布,很容易燃烧,一旦点燃就损失惨重。每当这时候,我们心里都提心吊胆的,还得提前预备好防火沙,水缸里备满水,晚上不敢睡觉,一直守到凌晨一二点,看到没动静了才敢进屋休息。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们支持禁放、支持倡议。”孙先生说。“升空后的孔明灯极易横飘或者掉落,如果落到了加油站、易燃易爆仓库、住宅等,不但可能会引起大火危及生命,后患无穷,而且燃放孔明灯还容易造成城市污染,孔明灯落下或挂在树梢上、电线上,或落于屋顶及公园草地、市区道路上,影响城市形象,还给环卫工们增加了负担,禁放孔明灯、烟花,我承诺。”网友“向前冲”留言。
2月28日,在北城新区五洲湖文化广场,临沂三小金盾校区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筑碧水蓝天”——— 禁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安全你我他活动。活动现场,18名学生代表宣誓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还城市一片蓝天。随后,他们分别在文化广场、公交站及路口等处发放宣传单,向行人介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危害,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共建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