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颁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部署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其中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油品升级被列入突出位置。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加大了雾霾天气频率,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
按照我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较2010年改善50%左右,实现基本达标。我省作为拥有2000多万辆机动车的能源消费大省,要实现这一减排目标,最有效的措施是强制推广使用能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新型节能减排技术。
“车油不匹配”影响机动车减排
据环保部门的介绍,机动车排气污染物已占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分担率的40%-60%,成为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3亿辆,其中山东省机动车总量位居第一。我省已于2012年基本完成销售国IV标准的汽车升级和部分车辆更新淘汰工作,但油品质量滞后使车油不能匹配的问题一直存在,导致达标车辆不能够完全发挥节能减排效果,同时还会对用户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目前阶段性的车油不匹配问题是影响机动车节能减排的主要障碍,也是影响我省完成《2013年-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环境空气质量控制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条例》规定,“机动车燃料质量应当与本省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排气污染标准相匹配”。
目前山东省成品油市场上供应的大部分为国III车用汽油。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称,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下属2600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全部升级为国III车用柴油,部分民营加油站甚至仍在销售国II标准以下的普通柴油。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燃油品质,达到车油匹配,实现节省燃油、减少尾气污染排放。
政府牵头强力推进
7月15日山东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座谈会,为源头治理机动车和固定源的排放污染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来自省环保、节能、质监等部门的领导与有关行业专家及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洋石油山东分公司等相关企业界人士共同出席了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山东吉利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燃油品质提升技术工作的汇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该公司研制的汽、柴油品质提升技术,能有效地减少机动车细颗粒物PM2.5和氮氧化合物NOx排放,对治理我省空气污染、雾霾天气具有重要意义,对该产品同时具有的节能、减排效果给予充分的认可。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的代表也明确表态:提高油品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是我们中国石化的社会责任,积极响应政府的要求,为山东治理空气污染作出贡献。
油品升级后更要关注环保
当前,为了减少机动车有害物质排放,国家实施了成品油升级工作,通过油品升级来达到车油匹配和排放升级的目的。油品升级以后,品质提升剂是否还需要继续添加使用?
根据国际石油行业《世界燃油规范》规定,车用汽、柴油具有清净性的标准要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凡在本市销售的机动车用油品,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添加车用油品清净剂,并保证油品清净性达到规定标准。因此,北京市强制规定在现阶段销售的京V汽油中还要继续添加使用清净剂,并出台了对油品销售企业的监管措施。
目前,实验证实通过在油品中添加品质提升剂,可以促进燃烧、改善油品的使用性能,能达到或者高于升级后油品的排放要求,实现节约燃油和降低有害物质排放的双重目的。市场供应的阶段性的汽、柴油在继续添加燃油品质提升剂后,均能在原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升油品的品质,确保其能够实现甚至优于燃油应有的效能和排放指标。因此油品升级后,还应该继续添加使用品质提升剂。
降低污染需各方共同努力
提升燃油品质,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社会公众等的共同努力。
业内专家建议,尽快修订我省提升燃油品质的《清净车用汽油》、《清净车用柴油》地方标准,提供执法监管依据,规范我省成品油销售市场,保证市场上供应的汽、柴油质量,确保机动车喝上清净油品。
同时,在中国石化山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山东销售公司等油品销售主渠道使用燃油品质提升剂,促使国有企业在全面推广优质燃油和节能减排工作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再者,可参照北京市及深圳市的经验做法及我省前期使用汽、柴油清净剂工作的办法,对按标准使用油品品质提升技术的油品销售企业给予价格扶持政策。据测算,使用燃油品质提升剂后节油率至少达3%左右,综合每升油可节省费用0.20元左右,不会增加社会和消费者的负担,让消费者和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实惠。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重点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经济升级的重要抓手。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当前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燃油品质,“树立全社会共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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