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周村区环保分局日前对6家外排废气超标的砖瓦厂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190万元。
日前,有群众向省环保厅反映,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耐火材料行业环境污染。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王村镇的耐火材料行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周村区王村镇现有88家骨料粉碎企业,64家耐火材料企业,14家砖瓦厂。88家骨料粉碎企业全部编制了环评报告表,55家通过环评审批(其中29家通过验收);64家耐火材料企业中,57家编制了环评报告表,污染物总量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14家砖瓦企业中4家通过了环评审批,其中3家通过了验收,其余10家未取得环评批复。
经监测,八三炭素厂、淄博华林特种耐火材料厂、淄博鲁王建材有限公司、周村光福建材厂、周村华强建材厂、淄博凤湖建材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为573 mg/m3、398 mg/m3、5360 mg/m3、5871 mg/m3、10912 mg/m3、3715 mg/m3,分别超标0.9倍、0.3倍、5.3倍、5.9倍、11.8倍、3.3倍。
针对企业外排废气超标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对超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周村区环保分局对淄博华林特种耐火材料厂罚款2万元,对其余5家企业分别罚款10万元。周村区环保分局已对6家外排废气超标的砖瓦厂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190万元。
同时,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耐火材料企业将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外卖,含酚废水通过炉内焚烧处理,涉嫌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目前,淄博市未将建陶企业煤气发生炉产生的低温煤焦油、煤焦油渣和含酚废水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执法人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尽快对耐火材料企业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定性,同时进一步规范含酚废水处置。
报道链接:http://sd.dzwww.com/sdnews/201508/t20150814_129076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