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 (记者 王永超)记者今天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12月底前,我市2605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记分需要核销,市环保部门提醒各企业要主动核销记分,否则将影响企业的环境信用。
据悉,我市有红、黄标企业共计2784家,其中,红标企业215家(国控4家,省控6家,市控及以下205家),黄标企业2569家(国控6家,省控43家,市控及以下2520家)。已核销179家,核销比例6.43%,93.57%企业未核销。省环保厅将定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环境信用年度评价结果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作为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