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HJ 1062-2019)(以下简称“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HJ 1063-2019)(以下简称“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以下简称“中成药成产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HJ 1065-2019)(以下简称“毛皮加工工业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以下简称“印刷工业技术规范”)五项技术规范,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全面推进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目前,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近日将正式上线,届时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技术规范”根据该行业药物种类多、工艺复杂、各产品产污系数差异大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以产品命名的生产线单元、公用单元的产排污情况和许可管理要求。明确发酵、提取、纯化、溶剂回收等主要产污工序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并许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废水总排放口(综合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确定为主要排放口,许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技术规范”根据固体制剂、液体制剂、半固体制剂及气体制剂的生产工艺和排放特征,明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许可排放量。实行重点管理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确定为主要排放口,许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实行简化管理的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许可排放量。
“中成药生产技术规范”结合该行业排污单位所包含的炮制、提炼、制剂等单元产排污环节,明确了中成药生产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许可排放量。上述三项规范实施后,进一步完善了制药工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有力促进全行业环境管理水平的提升。
“毛皮加工工业技术规范”根据我国毛皮加工工业企业分布广泛、生产品种差别大、用水量较大等特点,明确了毛皮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细化了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运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后,对提升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毛皮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具有重要意义。
“印刷工业技术规范”根据我国印刷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而集中度低、生产工艺差别较大等特点,明确了印刷工业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合规判定技术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细化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运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印刷工业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推进印刷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