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全省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挡板铅封工作现场会在华电章丘电厂召开。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环保部《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环办〔2010〕91号)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我省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工作,明确具体要求,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省火电企业旁路挡板铅封工作任务,确保我省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和环境空气质量的不断改善。
会议由省环保厅总量办主任姚云辉主持。省厅巡视员张晓东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厅有关处室及省环境监察总队有关人员,全省17市环保局总量办有关人员、环境监察支队领导及监察骨干,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有关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配发全省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器材的通知》,华电章丘电厂相关技术人员介绍了旁路挡板铅封工作原理,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铅封演示。
张晓东巡视员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对开展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重要性的认识。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挡板实施铅封,是环境保护部加强二氧化硫减排设施运行监管的一项新要求,是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规范火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管理,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各级环保部门和各有关火电企业务必按照国家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铅封工作。
张晓东巡视员强调,要精心组织,确保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严格技术规范。要本着“宁严勿松、从严要求”的原则,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打“擦边球”或另立标准,以免影响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严格完成时限。对限期未能实施铅封或违反铅封规定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减排年度考核时扣减减排量。三是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张晓东巡视员要求,要切实加强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后日常管理。各市、县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专人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铅封操作记录,及时做好维护检修所需现场启封和重新铅封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铅封后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