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山东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 从严或限批各地齐步走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2

为充分发挥环评审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化倒逼作用,山东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

《通知》指出,山东省环保厅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要求,对有关区域、流域和企业实行从严审批或限批,各级环保部门实行同步联动。凡是省环保厅下达的区域、流域和企业从严审批或限批文件,省环保厅将抄送相关市、县(市、区)环保局和建设单位,并在山东环境网站公告。各级环保部门在接到省环保厅从严审批或限批文件后,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实行同步联动,并在从严审批或限批内容、时限上与省环保厅保持一致。

《通知》要求,在从严审批或限批期间,各级环保部门须将已申报本级审批的涉及从严审批或限批的区域、流域或企业的建设项目名单及时报省环保厅备案。从严审批或限批的相关项目完成整改后,应由责任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和解除申请。经省环保厅现场检查验收同意后,方可解除从严审批或限批。

山东省环保厅强调,各市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环评从严审批或限批联动工作。省环保厅将落实从严审批或限批联动制度情况纳入以奖代补环境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出现违反本联动机制的建设项目每个扣除0.5分,并对违规审批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