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3500万元,加上每年的设施运行费525.6万元投入治污,换来的是节省水费、排污费、农赔费、污水处理费等,每年可达2921.65万元的综合效益,而且两年就可收回全部治污投资。耗水排污大户中铝贵州分公司,就是这样通过技术攻关减排治污,使高浓度污水全部转化为再生水二次利用,实现了污水零排放,也为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铝工业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生产中大量排放高浓度碱水,造成水体和生物污染。中铝贵州分公司在艰难的治污道路中发现了新商机,将企业各工艺流程的废水进行综合处理,产生的再生水又全部回流到生产流程中去,节约了大量用水和治污成本。如今,不仅企业污水总排口看不到点滴工业废水外排,每年还要从企业外部抽取大量生活污水处理,实现了厂内外同步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只污染不治理”,曾经是一些地区及企业发展经济的惯性思维。这些地方和企业往往只算眼前账、局部账,算来算去,治污似乎都是一笔得不偿失的支出账。中铝贵州分公司曾在这种思维下,将污染大户的“黑帽子”戴了几十年。
这家企业的最终实践证明,只要换个角度看问题,创新治污思路,学会算大账,舍得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治污,辅之以精细管理,治污减排就不是“赔钱的买卖”,而是获益匪浅的“赢家买卖”。中铝贵州分公司正是在许多企业忽视和犯难的治污环节,走出了治污为赢新路,还获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节能减排治污不仅仅是企业一家的事,也是各地政府的职责;而如何调动企业的治污积极性,政府部门也是责无旁贷的。在促进和帮助企业节能减排治污的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既要要求企业算治污的收支账,更要帮企业算经济和社会两个效益的大账。还要用好政策杠杆,一方面,不能让污染企业交付的罚款比治污成本还低,可以心安理得地大肆排污;另一方面,还要支持企业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科学治污,将“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控制”,用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在全社会共享,使企业内部科学运转的“小循环”,最终带动起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循环”。从这一点上说,治污无论对企业或是地方政府,都不是“赔钱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