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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7-06

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审议并原则通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对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 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这次修订着重对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制度、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做出了规定,强化了违法排污者的民事责任和治理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 度。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认为,为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 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制订《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十分必要。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 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