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6年底,我国已建立自然保护区2395个,所占面积918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5.16%。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九次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省部联席会议暨现场会上得到的消息。
据了解,中国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荒漠、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地质遗迹、古生物遗迹等九种类型。从布局上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然保护区,数量较多的是广东、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四川、江西、贵州、福建等省、自治区。
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万本太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的自然保护区中,以荒漠生态类型以及荒漠地区野生动物、草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有82个,面积6620万公顷;环北京地区内蒙古、河北已建立227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0.87万公顷。
万本太说,我国将继续通过必要的经济、社会、政策和技术措施,努力遏制自然保护区内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生产建设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内我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已占国土面积15.16%经破坏的生态系统,坚持“封育为主,宜治则治,宜荒则荒”的原则,探索风沙源区生态恢复、重建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