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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重奖退出全国污染排位最严重城市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8-14

    为大力推进蓝天碧水工程,激励各重点城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的,奖励100万元;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十名的,奖励200万元。

    奖励的内容为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退出全国污染最严重城市前五名和前十名范围,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实现前移。奖励对象为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

    这项奖励从2007年开始,奖励内容主要以2006年的年度环保考核为依据,每年奖励一次。对获得奖励的市,省人民政府要召开或委托有关职能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奖励资金主要由省财政专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