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工作情况时说,今年以来,国务院确定了节能减排重点工作,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
具体措施是:
——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批准了《推动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各地区、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从中央到地方,推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排放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征出口关税。有关部门对12个行政区域和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国务院召开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有关部门与10个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火电、钢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各地相继分批公布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
——加快推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了高技术产业、电子商务和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十一五”规划,研究完善促进数字电视、软件和集成电路、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培育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兴产业。
——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上半年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政府机构节能项目184个,可形成年节能657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支持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90个。
——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推动千家高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颁布实施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力度。将今年1.5亿平方米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地。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三河三湖”、三峡库区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抓紧完善。启动了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研究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个管理办法。干部管理部门将节能减排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在对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中,设置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率”等指标。
——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国家在年初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3亿元和中央财政预算安排50亿元的基础上,近期中央财政又增加100亿元,共213亿元,用于支持节能减排。
——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积极开展《能源法》起草工作。
——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今年中办、国办派出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市)环保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督查整改后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上半年全国共检查企业22万家次,查处违法企业3800多件,对1539件典型案件挂牌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171名。
——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了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和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在各学校开展了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各地区也都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