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
11月8~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江泽民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 和13年的基本经验,其中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写入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强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 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三年
3月
9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强调,环境保护工作,要着眼于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集中力量先行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
6月
17日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
7月2~3日全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四年
3月
10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2004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出席,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作重要讲话。
5月9~10日为促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十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的实现,经国务院批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
10月23~24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在安徽省蚌埠市召开,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五年
3月
12日
胡锦涛主持召开2005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 式,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要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提高人口素质、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注重质量效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0月8~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提出
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
12月
3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六年
3月
14日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要求在“十一五”时期,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月
29日
国务院召开第130次常务会,温家宝主持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
4月17~18日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召开。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
7月
21日
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七年
4月
27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作重要讲话。
4月
28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等7部委在京召开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曾培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6月
3日
国务院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6月29~30日温家宝到江苏无锡调查研究太湖污染及治理情况,并召开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工作座谈会。温家宝强调,要把治理“三湖”作为国家工程摆在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
7月
9日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温家宝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7月
11日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审议同意《2007年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2007年各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安排》、《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7月
12日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部署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要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治理重点湖泊,逐步恢复湖泊地区的自然风貌,让其休养生息,努力推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