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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应坚持的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0-25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19日在这里举行的24国集团第78届部长级会议上发言,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应坚持的原则。

 

李勇说,中国主张应对气候变化应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第二,遵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第三,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第四,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的原则;第五,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原则;第 六,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

 

李勇说,气候变化问题攸关各国的国计民生,影响世界经济发展和各国的共同繁荣,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国际社会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携手合作,妥善应对。他说,气候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长期历史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造成的,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在2012年后继续率先减排,并切 实履行公约和议定书规定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义务。

 

李勇还说,发展中国家由于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容易遭受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作为气候变化的主要受害者,虽然面临发展和消除贫困的紧迫任务,发展中国家仍将通过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他指出,如果发达国家能够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和其他国际合作途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支持,发展中国家将会大幅提高能源效率,开发更多可再生能源,将会更快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清洁发展,从而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24国集团是发展中国家为在国际金融与货币领域内协调立场和政策以及商讨有关国际货币制度改革、债务问题与资金转移等重大问题而成立的政府间组织。中国从1980年恢复在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后,一直被邀请出席24国集团部长级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