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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15

 

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果,并对今年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对于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环保专项行动维护了群众权益,保障了社会稳定,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专项行动已成为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的重要举措,加强宏观调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今年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相对集中的一年。当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可持续发展压力加大,已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新建项目的环境违法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突发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总的来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在增加。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要严格防范以扩内需保增长为借口的盲目投资冲动,坚决防止新一轮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同时,要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分利用环保专项行动这一有利武器,突出执法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忠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为应对并战胜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要突出执法重点。严管两高一资行业,集中开展钢铁、涉砷行业专项检查,促进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全过程监管。同时,要切实通过专项行动,巩固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的成果,继续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力度,着力督促已建设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切实发挥治污设施的减排效益。

  要强化制度建设。要建立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共同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后督察,对在专项

  行动中查出的案件、发现的问题,必须锲而不舍、一追到底,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格环评制度,把区域、流域、行业限批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措施,彰显环评审批的威慑力;要在专项行动中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不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取得切实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