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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不负责就问责 不担当就挪位 山东各地持续推进突出问题整改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1


    近日山东出台《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由省政府制定环境保护约谈制度,在全国属于首例。今后,对于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久拖不决,我省将立即启动问责程序,相关情况和材料适时移交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实施责任追究。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姚云辉介绍,约谈作为上级对下级谈话督导的一种行政措施,在环保领域已经开展多年,成效显著。近年来,省政府曾针对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问题,约谈了部分市政府的领导;环保部针对大气污染问题,也曾先后约谈部分市政府领导;省环保厅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多次约谈有关市、县(市、区)政府的领导。通过组织约谈,有效促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将约谈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该《办法》与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作了有效衔接。制度设计简要周到,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