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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督导组来沂水县开展环保督导回头看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5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发挥整体监管合力,结合郯城县实际,郯城县环保局、发改局、节能办、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郯城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生态郯城、美丽郯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活动;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引导再生利用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方案要求要及时总结清理整顿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并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再生利用行业监管漏洞,健全制度、强化能力,严防污染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