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沂水县完善举措全面做好2017年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监管区域“零点火”,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是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化原则,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党政领导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内部考核机制,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包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头的三级秸秆焚烧责任体系,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确保目标明确、包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是深入宣传发动。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集中曝光一批焚烧秸秆行为,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综合利用。围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鼓励政策和措施,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秸秆利用产业化,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行为。发挥农机化技术对秸秆禁烧的作用,组织进行深松整地或浅旋等方式,及时将秸秆与土壤混合或翻入土壤,彻底消除焚烧隐患,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重点监管。加强部门联合,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铁路两侧、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林场、粮库、油库周边等重点区域、片区开展执法检查、巡查,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不间断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的,出现1个以上火点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炒作、街道主要负责人;出现2个以上火点或在重点区域内出现火点的,启动问责机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