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分局根据《临沂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制定《落实“河长制”专项实施方案》,立足新常态,创新管理,以“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为治河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先易后难、标本兼治、限期达标”的思路,实现管控河流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治理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成立高新区环保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员由水环境管理科、环评科、生态科、环境监测大队等科室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