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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400吨存煤背后的“民生温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3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第十三批信访件共计23件(来电9件、来信14件)。截至92日,已办结23件,现予以公开。已办结23件案件中属实20件,不属实3件。

201792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临沂市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1487

临沂市罗庄区罗六路和湖北路交叉口向北,金桂园小区南边,有一家沂光电子厂,噪声大,要求环保部门对该厂其他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

临沂市

大气

1.关于“噪声大”问题。山东沂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罗六路中段,2001年投产,主要生产电子二极管,2001年通过临沂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临环函〔200174号)。
    2017年8月20,高新区环保分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东南侧污水处理站和西南侧气站(空压机、冷凝水管道)噪声较大。经监测噪声超标,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立案处罚。8月23,该公司已更换污水处理站曝气鼓风机,气站大门安装隔音板并将真空泵移至生产车间内。8月24下午收到信访转办件后,高新区环保分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规定的二类区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
关于“对该厂其他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查处”问题。该公司目前共产生废矿物油、环氧树脂、废荧光灯管、污泥四种危险废物,均与有危废处置资质企业签订合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产生危废1.63吨、1.98吨、2.393吨,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分别于2014年、2016年向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移危废3.6吨、3.15吨。824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危废混放问题由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5万元。

 

2

1502

临沂市沂水县城区液化气站,无环评手续,距离商业区近,担心安全问题。沂博路加油站,无环评手续,油品质量不合格。

临沂市

其他

1.液化气站无环评手续情况。沂水县城区液化气站位于沂城街道小梨行村西,2005年开始经营。经查,该液化气站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
    2.
液化气站距离商业区近、担心安全情况。经查,该液化气站现有罐区距周围商业区实测距离81米。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规定,符合安全间距45米安全要求。2017年,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对该液化气站共进行了3次安全生产检查,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排查安全隐患40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
沂博路加油站无环评手续情况。沂博路加油站位于沂城街道田庄村东,1993年建成运营,属村集体企业,由本村村民李某某租赁经营。该站有加油机4台,储油罐4个,汽油总容积46立方米,柴油总容积78立方米。配套的一级和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已建成并通过验收(沂油验〔2015052号)。经查,该加油站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
     4.
沂博路加油站油品质量不合格情况。412,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泰安市天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该加油站经营的0号车用柴油和92号汽油进行了抽样,符合《车用柴油》(GB19147-2016)和《车用汽油》(GB17930-2016)标准;726,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标至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该加油站经营的0号普通柴油和95号汽油进行了抽样,符合《普通柴油》(GB13252-2015)和《车用汽油》(GB17930-2016)标准。

立案处罚

1.针对城区液化气站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进行立案处罚,处罚4万元。
    2.
针对沂博路加油站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进行立案处罚,处罚4万元。
    3.8月2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山东标至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油品进行了一次全面抽检,符合《车用柴油》(GB19147-2016
)、《普通柴油》(GB13252-2015)和《车用汽油》(GB17930-2016)标准。

 

3

1511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北沂堂村东北角有一家大型的废铁回收站,每天噪声扰民。镇环保局现场调查后只断电,生产设备未清除,现在该厂已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