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及环保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中,坚持边督边改、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一刀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从源头上消除督察问题“一刀切”。对国家、省、市部署,第一时间在县级班子层面传达学习,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关于在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中防止“一刀切”的紧急通知》,及时将省、市领导批示及上级有关工作精神传达到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坚持把环保督察作为改进提升环保工作的“东风”,化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转变“等督察”、“被整改”的工作思路,不为迎察而整改,把出发点放在改善环境质量上,把着力点放在因类施策、区分对待上,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对前期梳理出的8大类503项问题,全部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扶责任制度。县级领导班子带头,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每天一调度,每天一通报,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跟上现场督查;目前,已完成411个,完成率81%。三是坚持分类处置,严防问题“一刀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真开展现场调查,精准分析研判,依法合理处置。特别是对交办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不搞命令主义,不搞粗暴拆除,积极与养殖户沟通协调,向养殖户讲解相关环保政策及要求,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做到既解决问题、改善环境又化解对立情绪、避免矛盾产生。对交办的工业污染问题,仔细核实甄别,对手续不全、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效果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其他符合政策的,予以整改提升,不搞简单的一关了之、一拆了之。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强化舆情引导。对交办件信息及处理情况,进一步规范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第一时间通过沂水县政府网站、沂水电视台、沂水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把环保督察相关情况讲清讲透,让群众能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取得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同时,强化舆情引导,把工作做法、成效和典型案例及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有效宣传,正向引导舆论,切实营造积极向上、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截止8月24日,沂水县共接到10件环保督察交办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对属实的问题采取了停产整治、关停取缔、问责、责令改正等措施;共对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行政警告、党内警告、警告、记过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