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有关部署要求,按照“自抬标杆、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保治并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在我县落到实处,使全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河流保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河清湖宴、生态沂蒙”的总目标。为此,我县特制定《郯城县全面实行河长制2017工作要点》。
《郯城县全面实行河长制2017工作要点》共分为七大要点,分别是: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体制、加强河长制各项基础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执法监管。
我县必将以《郯城县全面实行河长制2017工作要点》为根本遵循,重点抓住“常治”这个牛鼻子,坚持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同时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争取早日实现水岸常绿、江河常清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