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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5起,已立案处罚24起。
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盈源石材厂
属 地:临港区;
法人代表:张 辉;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已移交公安机关。
2、平邑县鼎顺养殖专业合作社
属 地:平邑县;
法人代表:张广力;
违法行为: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贮养殖废水;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已移交公安机关。
3、费县益博豆制品有限公司
属 地:费 县;
法人代表:宋汉亮;
违法行为:私自设置暗管旁路,生产废水未经废水处理
设施直接外排至无防渗措施的沟渠;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已移送公安机关。
4、山东安顺工矿设备有限公司:
属 地:蒙阴县;
法人代表:张吉安;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已移交公安机关。
5、临沂鑫诺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属 地:河东区;
法人代表:赵金存;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拟移交公安机关。
6、山东恒益科技有限公司
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