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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落实环保责任 推动绿色发展——2017年中国环境报社宣传工作会议研讨会发言摘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0
沂水县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共赢的新路子。先后获得省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坚持“生态立县”,全面加强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三级联创”。为深入推进生态县建设,改善和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生态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县坚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三级联创工作,以生态创建带动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县17个镇(街道)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乡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并创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村和9个省级生态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县。通过“三级联创”工作的开展,极大的激发了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热情,建立起了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大力推进美丽乡村连片整治。紧紧围绕“留住青山,记住乡愁”的目标,分批分片滚动推进,逐步实现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全面推动村庄整治由点线整治向集中连片整治延伸,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化”要求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片区特色,确定片区整治亮点,从产业发展、村庄规划、住宅建设、环境整治、村风文明等环节着手,打造了一批以泉庄镇和沂蒙风情旅游景区为代表的美丽休闲风情小镇和特色民宿村。三是划定生态红线,建立生态长效机制。将沂水国家湿地公园、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黄家安水厂、沙沟水库、跋山水库、沂水国家公益林、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核心区和脆弱区纳入生态红线,并明确了管控措施。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状况负面清单要求,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做好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这篇大文章,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二、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 一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为改善我县农村环境质量,投资1700万元,在泉庄镇、诸葛镇、许家湖镇等16个乡镇建设污水收集、处理项目20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4.2万米,小型人工湿地4处,污水处理站1个。积极搞好全县贫困村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投资460万元重点推进贫困村环卫一体化,各类政策向贫困村集中倾斜,设备向贫困村优先投用。目前,各贫困村全部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环卫保洁体系,累计配备保洁员200多名、垃圾桶3577个,较好地实现了村容整洁、乡村美丽。投资580万元,在21个贫困村庄,实施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制定了具体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看护、巡视,环保、卫计等部门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目前,全县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水质卫生合格率100%。二是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工程。立足“建设全景沂水·发展全域旅游”,坚持以旅游为引领建设城市、布局乡村、发展产业、创造文化、展塑未来,创新旅游产品,做强美丽乡村,切实保住古村古韵,留住乡愁乡恋,努力将乡村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重点结合乡村既有建筑、文化遗存、古树名木等特色资源,筛选确定了桃棵子、四门洞、留虎峪等15个村发展乡村旅游,助力群众脱贫致富。目前,共发展省级旅游特色村11个、市级17个、农家乐800余家、床位3000余张,走出了一条依托生态保护,促进乡村脱贫的新路径。三是全面整治和防治农村面源污染。抓源头防治提升环境质量,在全市率先启动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明确划分了禁养、限养、适养区,依法取缔违规养殖场点,对符合要求的,全部配套“雨污分离、干湿分离、资源利用”设施。目前,累计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养殖场2000多个,完成整治率94%。抓资源利用增加群众收入,投资3.6亿元建设了生物质发电向项目,年利用秸秆等生物质燃料30万吨,带动周边农民就业3000余人,年为群众创收8500万元;投资2.4亿元,建成了全市县级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量600吨,确保了农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 三、持续开展环保攻坚行动,推动全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以“治气”、“治水”、“治废”三项工作为重点,打好三场攻坚战。一是大气污染攻坚。完成了3家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10家工业企业炉窑氮氧化物治理提升,9家铸造、锻造、锻打行业企业治理,3家水泥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淘汰4家企业4台煤气发生炉,完成33个单位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26家板材企业整治,92家“散乱污”企业清理、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通过狠抓大气污染治理,今年1-8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140天,同比增加15天。二是水污染攻坚。今年以来,沂河出境断面保持了持续稳定达标。通过制定水环境整治方案,提出整治措施,逐步改善我县水环境状况;涉水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控,杜绝企业偷排污水问题,不断加强对涉水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污水直排及偷排行为,确保断面稳定达标;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1处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7处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完成沂河自然保护区划定工作,将相关工作移交给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开展沂河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对沂河自然保护区进行综合监管。三是固废与土壤攻坚。摸清全县固体(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底数,全县23家企业列入临沂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10家,市级10家);按照标准要求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涉煤焦油、废酸等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检查,今年以来,联合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共发现2起涉危废违法犯罪行为,均依法查处。 四、坚持高点站位,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为迎接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薛峰同志和县长陈永生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从县委办、县府办、环保局、畜牧局等部门抽调60余名业务人员,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集中办公。自8月10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县累计接到23个批次92件转办件,确认属实的80件,不属实12件。对于属实的问题,采取了停产整治、关停取缔、问责、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等措施,累计问责27人。在具体工作中,建立了转办、会商、现场调查、追责等“十步走”工作流程,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后,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查办。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24小时在岗值守。书记、县长现场办公、分管领导全程盯靠,随时承办来件,对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反馈的问题、交办的案件,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