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财政局
关于2019年中央补助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的公示
2019年,中央下达我市2019年补助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344万元,其中打赢蓝天保卫战资金4822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9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622万元(其中市本级1020万元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郯城县59万元、平邑县52万元、沂水县256万元、兰陵县78万元、蒙阴县23万元、临沭县134万元直接下达各县)。
根据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鲁财资环指【2019】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因素分配法将资金分配至县区,由县区按因素分配法分配到具体使用项目,经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会商,报经市政府批准和省财政厅与生态环境厅备案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1、2019年中央大气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明细表
公示期: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19日
联系电话:0539-7206399
临沂市生态环境 临沂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